
7月3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华人寿深圳分公司因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两项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金融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100万元;同时,对邓凌云给予警告并罚款14万元,对胡娟华给予警告并罚款14万元,对王修祥给予警告并罚款14万元,对朱涵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9万元。

官网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A+H股上市公司,A股证券代码601336,H股证券代码01336。2025年,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超1958亿元,总资产近1.9万亿元,年化总投资收益率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62.8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并非新华保险2026年首次收到监管罚单。
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开门红”首月,新华保险共收到9张罚单,该公司9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被罚,罚单数量和受罚机构数量均在全部人身保险公司中排名第一。从被罚原因来看,新华保险今年1月份违法行为最多的就是“给予合同外利益”,3家分支机构因此被罚。
最近一次受到监管处罚是今年6月12日,据宁夏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16万元。同时,时任新华人寿宁夏分公司银行业务部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怀祺,被警告并处4.5万元罚款;时任新华人寿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王伏林,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时任新华人寿宁夏分公司总经理赵登森,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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